阜宁县圆满完成秋收工作
来源:购销调控科
编辑:孙志远
时间:2018-01-15
截至1月15日,阜宁县秋粮收购已近尾声,共收购稻谷26.5万吨,占预计收购量的95%,其中国有粮食企业收购21.5万吨,占收购总量的81%,收购主渠道作用发挥明显,较好地守住了农民种粮“销得出、售好价”的底线。
一、广泛宣传确保知晓政策。在县26个电视频道循环播放托市收购政策,在《阜宁报》上刊登全县托市收购库点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在各托市收购库点现场张贴质价公告及投诉举报电话。同时,结合“大走访”活动和薄弱村治理工作,印制2万余张质价公告宣传单发放给农户,切实让广大农户知晓国家惠农政策。
二、扩大自营弥补仓容不足。虽然通过新建仓容、跨省移库和加大去库存力度,共准备了10万吨仓容投入秋粮收购,但全社会仓容缺口仍有近18万吨。为弥补仓容不足,要求县粮食发展总公司启动粮食共同担保基金,向没有托市仓容的库点下达9万吨即购即销量化指标,实际完成9.5万吨。争取苏州、衢州代收代储7000吨稻谷,已全部入库。协调中粮米业增加5万吨收购任务,已完成4万吨。同时,鼓励县内外加工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切实搞活市场流通,满足农民售粮需求。
三、优质优价提高种植收益。按照“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建设方案要求,对罗桥有机稻米基地种植的徐稻9号优质品种,按高于市场价0.5元/斤进行收购;对其联动区域所产南粳9108和优质糯稻,按高于市场价0.1元/斤进行收购。同时,协调中粮米业按高于市场价0.03元/斤,收购苏秀967优质稻谷2万吨。通过优质优价收购,引导全县种植结构调整,逐步提高优质品率,增加农民种植收益。
四、特色收购提升服务水平。以“六代”服务为基础,继续开展以全县种粮大户、军烈属、低收入农户和“大走访”困难户为服务对象,以政策宣传、上门初检、约期收购和烘干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粮食收购特色服务工作。同时,加紧推广应用“满意苏粮”APP系统,分批培训指导企业和农户熟练操作使用,在企业和农民之间架起一做方便快捷的网络桥梁,实现供求关系的即时查看和预约售粮的精准对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农户售粮。目前,全县已有30余家企业、700多户种粮大户入住系统平台。
五、严格执法保障农民利益。一是落实托市收购主体责任。要求各托市收购库点严格执行收购准则,敞开收购农民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不得出现压级压价、限收拒收、高等低报、二次开票及“转圈粮”现象,并严格收购工作纪律。二是压实包保人员监管责任。继续实行托市收购库点片区包保责任制和监管风险抵押金制度,做到理解政策无偏差、执行政策不走样、落实政策不缩水。三是严格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县公安、交运、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打“白条”、掺杂使假、囤积居奇、强买强卖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全县秋粮收购市场秩序。同时,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各种投诉举报,方便农民维权,保护农民利益。 (阜宁县粮食局 孙志远)
一、广泛宣传确保知晓政策。在县26个电视频道循环播放托市收购政策,在《阜宁报》上刊登全县托市收购库点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在各托市收购库点现场张贴质价公告及投诉举报电话。同时,结合“大走访”活动和薄弱村治理工作,印制2万余张质价公告宣传单发放给农户,切实让广大农户知晓国家惠农政策。
二、扩大自营弥补仓容不足。虽然通过新建仓容、跨省移库和加大去库存力度,共准备了10万吨仓容投入秋粮收购,但全社会仓容缺口仍有近18万吨。为弥补仓容不足,要求县粮食发展总公司启动粮食共同担保基金,向没有托市仓容的库点下达9万吨即购即销量化指标,实际完成9.5万吨。争取苏州、衢州代收代储7000吨稻谷,已全部入库。协调中粮米业增加5万吨收购任务,已完成4万吨。同时,鼓励县内外加工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切实搞活市场流通,满足农民售粮需求。
三、优质优价提高种植收益。按照“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建设方案要求,对罗桥有机稻米基地种植的徐稻9号优质品种,按高于市场价0.5元/斤进行收购;对其联动区域所产南粳9108和优质糯稻,按高于市场价0.1元/斤进行收购。同时,协调中粮米业按高于市场价0.03元/斤,收购苏秀967优质稻谷2万吨。通过优质优价收购,引导全县种植结构调整,逐步提高优质品率,增加农民种植收益。
四、特色收购提升服务水平。以“六代”服务为基础,继续开展以全县种粮大户、军烈属、低收入农户和“大走访”困难户为服务对象,以政策宣传、上门初检、约期收购和烘干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粮食收购特色服务工作。同时,加紧推广应用“满意苏粮”APP系统,分批培训指导企业和农户熟练操作使用,在企业和农民之间架起一做方便快捷的网络桥梁,实现供求关系的即时查看和预约售粮的精准对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农户售粮。目前,全县已有30余家企业、700多户种粮大户入住系统平台。
五、严格执法保障农民利益。一是落实托市收购主体责任。要求各托市收购库点严格执行收购准则,敞开收购农民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不得出现压级压价、限收拒收、高等低报、二次开票及“转圈粮”现象,并严格收购工作纪律。二是压实包保人员监管责任。继续实行托市收购库点片区包保责任制和监管风险抵押金制度,做到理解政策无偏差、执行政策不走样、落实政策不缩水。三是严格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县公安、交运、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打“白条”、掺杂使假、囤积居奇、强买强卖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全县秋粮收购市场秩序。同时,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各种投诉举报,方便农民维权,保护农民利益。 (阜宁县粮食局 孙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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