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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产粳稻最低收购价收购质价公告

来源:未知 编辑:李跃武 时间:2016-11-1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6]55号),为了加强粮食市场调控,由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从预案启动之日起按照规定价格公开挂牌组织收购粳稻,收购工作于2017年1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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