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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来源:未知 编辑:盐城粮食市场 时间:2017-11-15

县各粮食相关企业:

我县被省粮食局确定为“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预申报单位,根据省相关通知要求,拟在我县范围内遴选1家粮食企业为具体项目的实施主体,申报参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国有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加盖公章。

2.企业有较强的发展好粮油意愿,好粮油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总体目标和思路清晰,措施具体可行,带动作用明显。

3.各企业对申报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记入企业诚信记录。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下午5:00,请参评企业携带项目实施内容简介(一式10份)并于11月17日下午2:30到县粮食局会议室8楼参加专家评审,通过评审企业,专家选定最终方案的企业为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粮食局批准实施。联系人:孙志远,联系电话:15351520888,0515-87290907。

阜宁县粮食局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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